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宁明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授权广西花山律师事务所发表律师授权声明书

左江日报 2015-09-24 03:17 大字

位于宁明县兴宁城市中心(宁明中学对面)一、二楼的房地产产权属于宁明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场中心)与宁明县华盛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公司)共同共有,双方各占50%的产权份额。但二楼被出售后,华盛公司却未能严格履行双方在《协议书》中所约定的给付金钱义务,导致国有资产未能及时收回、国家事业单位权利被侵犯等情况发生。为此,本律师授权发表声明:凡未经市场中心同意,并与市场中心、华盛公司共同签订协议的,其单与华盛公司实施的有关前述一楼产权出售、转让、出租、抵押等行为一律无效,市场中心均不予承认,因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行为人承担全部责任。

授权声明人:宁明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宁明县商贸市场四楼联系电话:0771-8634585

授权发表人:广西花山律师事务所

律师:梁晓生

2015年9月22日

新闻推荐

我局于年在宁明县天西镇亭亮乡依法查获车牌号粤粤

我局于2015年8月6日,在宁明县天西镇亭亮乡依法查获车牌号:粤AQ8T86,粤AG2A83,桂FSV006,桂F93505,车上载有冻鸡产品一批,货主不详。现予以公告,请货主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持合法...

宁明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宁明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