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广西宝资产房地产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向本中心
2015年5月15日,广西宝资产房地产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向本中心提出交易鉴证申请,将其位于宁明县城中镇城南住宅区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给宁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该宗地土地证号为:宁国用(2014)第0010273015号,面积为10026.56平方米,用途为住宅用地,四至东临广西宝资诚房地产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寨密小学,南是空地,西临道路,北临广西宝资诚房地产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自见报之日起5日内如有异议的,请向我中心提出书面报告,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中心将依法给予广西宝资产房地产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办理交易鉴证手续。
宁明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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