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法官:远距离电话调解一起离婚案
宁明讯 近日,宁明县人民法院主办法官通过电话说服教育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相距千里的离婚案,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黄某(女)与李某经人介绍于1997年3月相识、相爱,俩人于同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俩人没有生育子女,由于性格不合,俩人从1998年4月分居生活至今,李某因吸毒于2014年12月被送到位于桂林市的广西某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强制戒毒,黄某一纸诉状将李某告到法院,要求离婚。
案件受理后,主办法官立即打电话给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家属了解案情,主办法官了解到,李某因吸毒于2014年12月被抓,被送到广西某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戒毒,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分居多年,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桂林与宁明县相距600多公里,来回有1200多公里,如果到位于桂林市的广西某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庭审理案件,来回行程需要用2天的时间。为了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减轻诉累,主办法官通过电话向李某讲明了法院办理离婚案件的程序和法律依据,询问了李某是否还想与黄某一起生活下去的意见。经过电话沟通,李某承认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愿意离婚。主办法官继而与黄某沟通,征求她对离婚的调解方案,并将黄某的离婚调解方案通过电话传达给李某,经过40多分钟耐心的电话沟通,最终促成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的离婚调解方案。
主办法官打印离婚调解协议给黄某签字后,通过邮政快递的方式将离婚调解协议寄去给李某签字。李某签字后,将离婚调解协议寄回法院给主办法官,主办法官写好调解书后送达给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至此,一起相距千里的离婚纠纷案,得以成功调解结案。(罗扬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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