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解除合同公告

左江日报 2015-04-04 05:14 大字

黄凯宏先生,你我于2013年1月5日在崇左市宁明县明江镇凤璜村布贴经联社签订的《农村土地租赁协议书》,根据协议中双方约定;甲方已经违约,致乙方经济损失重大,且已经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依据双方的约定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因你严重违约,故通知解除你我于2013年1月5日签订的《农村土地租赁协议书》,并保留追究你违约的权利。

特此通知

杨素霞

201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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