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为青少年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广西日报 2015-01-21 23:22 大字

■法治实践

本报宁明讯 推动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筑牢校园食品安全监管防线;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2014年以来,宁明县检察院在立足检察职能、不断强化法律监督的同时,也非常注重为下一代成长营造一个良好法治环境。

该县检察院通过在全县教育领域开展学校食堂采购管理及食品安全工作职务犯罪预防调查,及时向县教育部门提出关于加强学校食堂采购管理的检察建议,明确采购方式,促成了该县教育局制定《宁明县学校食堂采购管理办法》。截至2014年12月,该县设有学生食堂的37所中小学校已全部加入自治区政府认可经营资质的相关单位放心粮油经营服务网络,定点采购率100%。

宁明县检察院还在宁明一中成立了全区县级首家“中小学预防职务犯罪和青少年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基地中设置有预防职务犯罪、预防青少年犯罪警示教育栏,预防犯罪警示教育片播放处等。检察官经常到校园指导学生开展“模拟法庭”庭审活动,使师生犹如亲临庭审现场,切身感受法律的尊严,培养了学生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的意识。一年来,到宁明“中小学预防职务犯罪和青少年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和接受教育超过2万人次。(周贻刚 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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