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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旬翁修改年龄骗社保“掩耳盗铃”终入狱

左江日报 2014-11-18 06:27 大字

宁明讯 五旬老翁贪财,篡改年龄提前“变老”以符合申请领取养老金的条件,用近两年时间诈骗养老金3万余元,近日,宁明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农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6000元。

农某通过伪造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将出生日期篡改,把年龄改老了11年,于2011年12月到宁明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申报领取基本养老金,并缴纳了5.8万元保险费。2012年1月至2013年10月共骗取基本养老金3.1万元。2013年12月,农某将所骗取的基本养老金3.1万元退还宁明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

法院审理认为,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伪造篡改出生年龄,骗取养老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诈骗罪。鉴于农某退出了全部的赃款,且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可从轻处罚。综合全案考虑,决定对农某适用缓刑。综上,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张燕燕 庞建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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