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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法院开审一起去年发生在朝阳路沃尔玛超市因拾荒者和保安起冲突引发的伤害案 被告情绪激动大喊“我也受重伤”

南宁晚报 2014-01-16 03:35 大字

辩护律师安抚黄某的情绪

■本报记者 刘晓婧 文/图

通讯员 曾泳三

昨日,穿着病号服的黄某坐在被告席上,面对法官的提问,也有些懵懵懂懂。去年6月21日,在南宁市朝阳路沃尔玛超市一楼发生的一起流血事件(本报6月22日9版《拾荒男 商场被驱赶刀捅保安》曾做报道)。拾荒者和保安起冲突,并造成两人不同程度的受伤。昨日,兴宁区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审理。法庭上黄某多次情绪激动,庭审现场对谁伤害了黄某、黄某是否有精神类疾病进行答辩。法官表示择日再对审判结果进行宣判。

缘何起冲突?

多次被催“离开” 争吵后一怒捅人

今年刚刚40岁的黄某是宁明县人,身着条纹病号服的黄某坐在被告席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苍老许多。面对法官的提问,也有些懵懵懂懂。据了解,黄某之前在饭店靠做些杂工维持生活,案发前也经常去捡些垃圾去卖。

当问及那天为何要持刀捅伤保安张某时,黄某称,那天并不是要去超市内捡垃圾,而是想去存包。当天,他乘坐手扶电梯从一楼上楼时,那名保安就一直跟着自己到三楼,随后又跟着自己到二楼,并催促他出去,就在他准备将随身携带的包放进储物柜时,保安依旧不停地在催他,并限他“三分钟离开”。保安这一行为让他觉得很不爽,认为对方是看不起他。就在黄某存包时,他将一把捡来的小刀用报纸包起来揣进兜里,并坐电梯下楼,途中两人一直在争吵。

“他先用拳头打我的头和身上,我这才还手用刀捅他!” 说起那天的事发经过,黄某略显激动,称自己用刀捅伤了保安后,就被赶来的另外三名保安摁倒在地,而被他捅伤的张某则用手指戳伤了自己的眼睛,之后就看不到了,并被送往医院救治。

谁戳他眼睛?

监控设备已老化没当日案发录像

到底是谁用手戳伤了黄某的眼睛呢?庭上,黄某特别肯定是保安张某戳伤了自己的眼睛,并多次称不信可以看当时的监控。但是,就在公安机关向商场物业下达调取视频监控的通知时,商场物业却出具了一份证明:“监控设备2013年6月16日起至今因老化出现故障,无法保存案发当日录像”。证明的落款并不是物业公司的全称和加盖的公章,而是一个手印和个人签名。

根据法庭上提交的一些供述,在旁边上班的店员和一些目击者都称看到流血后,就不敢再看了,其中一名店员看到黄某被摁倒在地后,有一名保安踢了他一脚。对此,当时制止黄某的四名保安都称他们只是对黄某进行制止并未动手。而被黄某指认戳伤他眼睛的保安张某则说,自己被黄某用刀伤了脖子,同事过来帮忙制服,黄某并未受伤,自己和同事也都没有打他。

当听到这份供述时,黄某再次激动地叫喊:“假的!我受了重伤,为何不抓保安?”虽然法官和公诉人多次解释,他受伤和保安受伤是两个不同的刑事法律关系,但是黄某依然情绪失控。为此,辩护人走到黄某面前安抚他的情绪。

是否有疾病?

庭上多次很激动律师提供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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