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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两级法院公开宣判18起23人毒品犯罪案 2名毒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南宁晚报 2013-06-22 06:28 大字

法庭内,毒犯听候宣判

“6·26”国际禁毒日到来前夕,南宁市两级法院召开公开宣判大会,对18起涉及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黄某等23名被告被判7个月至15年不等刑期。当天,有2名死刑犯被执行死刑,其中一人因贩卖、运输毒品获罪。

据悉,随着经济发展,国际毒潮的侵袭,毒品犯罪呈现死灰复燃之势。冰毒、摇头丸、麻古、K粉等新型毒品迅速蔓延,致使吸毒人数持续攀升,涉毒人员趋向低龄化发展,因毒品引发的社会治安案件增多,给人民生活造成严重危害。

南宁市中级法院副院长余万庆表示,对涉毒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严惩毒品犯罪分子,彰显法院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坚定决心。

案件1

毒品销未成年人毒贩被重罚

黄某,南宁某中专院校学生。去年12月17日,他刚刚迎来了18岁生日。成年,意味着要更有担当,但仅在生日宴过去后的第4个月,他就因贩卖毒品被抓。

今年3月10日下午5时,黄某接到一电话,对方称,想购买K粉。黄某当即同意,相约在江南区某技工学校后门进行交易。当天,两人交易完毕,黄某刚欲转身离开,即被公安人员抓获。

公安人员查获“K粉”6小包,净重2.78克,毒资300元。而让人惊讶的是,黄某的客户竟然是一名未成年人。江南区法院审理认为,黄某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其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法院依法予以从重处罚。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

案件2

为3000元酬劳葬送15年青春

卢玄赓家住凭祥某村,自初中毕业后,一直靠务农为生。去年6月4日,有人找到他,想请其帮忙运货。长年在边境生活,卢玄赓清楚对方所说“货”的含义,但面对3000元的酬劳,他动心了。

去年6月5日早上7时,卢玄赓携带着一个购物袋,内装着2块毒品海洛因,踏上了前往南宁的班车。按照计划,卢玄赓将在抵达南宁后,再转车前往北海合浦交差,之后方可获得酬劳。但就在他出发2小时后,其乘坐的客车遇公安民警例行检查,至此,卢玄赓露馅。

公安民警在卢玄赓携带的购物袋内,检查出海洛因净重326克。昨日,南宁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卢玄赓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案件3

贩卖运输数量大毒贩被判死刑

对于毒品的危害,41岁的黄鉴柱并非不懂。但在巨额利润面前,其竟打算将毒品带回老家贩卖。

黄鉴柱,藤县人。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1月,其与他人共谋,从宁明县购买毒品,运回老家贩卖。2010年11月17日,黄鉴柱等人到达宁明县,向当地毒贩购买了3块海洛因。然后兵分两路,一路人乘坐轿车在前面探路,一路人则携带毒品,租车跟随。他们行驶至南友高速公路吴圩收费站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并搜出净重1033.3克毒品。

法院审理认为,黄鉴柱的行为已构成了贩卖、运输毒品罪,数量巨大,法院一审判决其死刑。昨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罪犯黄鉴柱在验明正身后,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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