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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将在全区逐步推广

广西日报 2013-04-04 14:26 大字

本报南宁讯 (记者/许丹婷)4月2日,记者在自治区法学会第五届理事会上了解到,自治区法学会联合有关部门创办的“广西校园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将在全区逐步推广。

该会牵头并联合自治区公安厅、司法厅等有关部门,在宁明县海渊中学共同创办的“广西校园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办出了特色和经验。示范基地的启用,不仅使所在校师生经常接受法治知识教育,还对所在市县乃至全区产生积极效应,目前已接受多批外地法学、法律工作者和学校师生前往参观学习,得到了中国法学会的充分肯定。自治区法学会负责人介绍:“我们年内拟在巩固提高的基础上,抓点带面,摸索积累经验,逐步在全区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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