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度年报公示公告

左江日报 2020-04-01 17:03 大字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相关规定,2019年12月31日前在崇左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选择公示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个体工商户截止至12月31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http://gx.gsxt.gov.cn/index.html),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2019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选择不公示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向经营场所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对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及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个体工商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向社会公示。联系电话0771-7966636。

特此公告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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