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州区检察院: 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保障未成年人权益

左江日报 2019-09-06 10:39 大字

江州讯8月29日,江州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以盗窃罪对未成年人刘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以人性执法传递司法关怀,彰显了该院多维度构建涉案未成年人群体权益保护体系的细节之一。

被不起诉人刘某某在校读书时盗窃同学一台手提电脑,涉嫌盗窃罪。在办案过程中,江州区检察院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考虑到被不起诉人刘某某作案时未满十八周岁,且其积极退赃赔偿,以及认罪认罚态度良好,遂决定对该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该院相关人员表示,今后将继续通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积极有效适用,准确惩治犯罪,有效保障人权,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立法规定落实到具体案件中。(李保萍)

新闻推荐

实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江州区检察院案件办理大提速

江州讯近日,江州区那隆镇那练村村民赵某无证砍伐林木,被诉至法院,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1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8000元...

崇左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崇左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