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供电局关于清退供电营业性费用的通知

左江日报 2018-05-25 10:12 大字

尊敬的用电客户: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放开供电营业性收费政府定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格〔2016〕4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期间收取的营业性收费进行清退。因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虽经多方努力,但仍无法联系到用电户号为041100111236044、041100111209585、041100111222199、041100111205525的用电客户前来我局办理有关退费手续。为顺利推进退费工作,现通过媒体公告,请有关客户于2018年7月24日前,持用电户开户人身份证原件至我局崇左营业厅办理退费业务。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如有疑问请致电服务热线0771-7962598咨询。

特此通知。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崇左供电局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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