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倒垃圾男子被罚1000元

三江都市报 2019-05-31 08:13 大字

本报讯(记者 罗晓玲)近日,一男子驾驶皮卡车,载了一车垃圾,偷偷倾倒于市中区水口镇张徐坝立交桥下,被当地村民举报,城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罚款1000元的处罚,此外,该男子还支付了1000元代为清除费,请人清除这些垃圾。

26日下午,一辆皮卡车行驶至水口镇张徐坝立交桥下,驾驶员下车后,用锄头把车上的杂草、枯枝败叶等垃圾卸下,这一幕被村民看到,立即向张徐坝村村委会反映。随后,村委会相关负责人向市城管局水口执法大队举报这一情况。城管执法人员随即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

据了解,该男子常某某今年24岁,当天,他在沙湾区一企业搞绿化保洁,清理出不少杂草、枯枝败叶等垃圾,装在皮卡车上,驾车由乐沙城际生态大道返回时,他抱着侥幸心理将这些垃圾倒在了张徐坝立交桥下,结果被村民发现。

据市城管局水口执法大队大队长陈林聪介绍,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运载垃圾、泥土、砂石、水泥、混凝土、灰浆、煤炭等易飘洒物和液体的机动车辆,应当采取外层覆盖或者密闭措施,不得泄漏遗撒和违规倾倒。常某某违规倾倒垃圾,27日被城管部门依法处1000元罚款。此外,常某某还支付了1000元,委托张徐坝村代为清除这些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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