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祥法院“失信曝光台”显成效

左江日报 2020-12-24 10:11 大字

凭祥讯“法官,我的亲戚欠了多少钱?我过来替他还钱,能不能把他名字从‘失信曝光台’中去掉,实在是太丢人了!”12月17日,被执行人黄某的亲属主动联系凭祥法院执行法官,并替黄某履行了还款义务。

2015年12月3日,黄某驾驶面包车沿国道322线由凭祥往南宁方向行驶,当行驶至国道322线扶绥县境内路段时,连续撞上两辆车。2016年1月9日,经扶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事故认定,黄某承担该起道路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施某承担该起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2017年6月21日,扶绥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受害人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79534.5元。2018年2月1日,保险公司向将79534.5元汇入扶绥县人民法院执行款账户,履行了该判决确定的义务,其中属保险公司正常赔偿部分金额为39767.25元,代未投保交强险的施某赔偿39767.25元。保险公司后向凭祥市人民法院起诉黄某、施某,主张两人各自偿还代付的保险赔偿款39767.25元,凭祥法院支持了保险公司的诉讼请求。

追偿纠纷案件生效后,黄某未履行还款义务,且认为不应向保险公司支付赔偿款,其驾驶的面包车投保交强险,事故发生时在保险有效期内,虽其驾驶该车辆时未取得驾驶证,但保险公司仍应就案外人损害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直到12月中旬,凭祥法院通过官方微信平台向社会公布“失信曝光台”,发布50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黄某看到自己“榜上有名”,迫于被曝光的压力,赶紧找亲戚借钱筹集执行款,主动联系法院要求交清39767.25元。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院依法将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14人次,限制消费508人,加大对被执行人规避和抗拒执行的打击力度,有效提升了案件的执行效率。下一步该院将坚持定期更新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名单,用足用好强制措施,努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奋力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

(冷应洪黄舒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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