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一怒为红颜 如今受审悔已迟 男子涉嫌故意伤害罪受审,将面临两年半至三年六个月刑罚

南国早报 2019-01-13 16:18 大字

王某受审现场。南国早报记者 王斯摄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王斯)女友阿兰(化名)带着两岁多的女儿回到广西老家后,一去不返。广东男子王某一路追到南宁,希望阿兰跟他回广东,阿兰没答应。争执中,阿兰谎称“怀了别人的孩子”,王某用刀将其捅成重伤。1月9日,王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在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受审。

“我接受法律的惩罚,也希望能得到她的谅解。”当日法庭上,31岁的王某悔不当初。

王某是广东遂溪县人,中专文化。阿兰比王某小10岁,老家在崇左市扶绥县某村,因为没有出生证,七八岁时又跟着母亲改嫁,所以一直没有身份证。2014年,阿兰到广东打工时,认识了王某。两人认识不久,就开始交往并同居。2015年,他们的女儿出生,王某努力工作养家。王某想和阿兰登记结婚,但因为阿兰没有身份证,只能作罢。

2018年初,阿兰带着女儿回扶绥县老家,就没再回广东。后来,王某发现,阿兰把女儿留在老家给老人带,自己却独自一人在南宁生活。

2018年7月中旬,王某来到南宁,找到阿兰。同年7月14日晚8时许,王某来到阿兰的出租屋,再次劝说阿兰跟他回广东。但一言不合,两人开始争吵。为了防身,他还外出买了把水果刀。当他再次回到阿兰的出租屋时,两人再次发生争吵。

“我已经怀了别人的孩子,有两个多月了……”阿兰的一句话激怒了王某。王某拿起水果刀捅向阿兰左腹部。受伤后的阿兰说,她并没有跟其他男人,也没有怀孕,是骗王某的。王某赶紧拨打了120,阿兰被送往医院救治。次日,王某被民警抓获。经鉴定,阿兰的受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公诉机关认为,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建议给予两年六个月至三年六个月的刑罚。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王某表示认罪、悔罪,他愿意承担责任。

法官最后宣布,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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