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 法院“活封”老赖 1.5万株香蕉树 将通过经销商竞价销售该批香蕉,及时变现
申请执行人和执行法官现场清点香蕉树及果实。 南国早报记者 王斯摄 扫一扫,查看更多图片
南国早报扶绥讯(记者王斯)“老赖”可供执行的财产大多以房产、汽车、银行存款等居多,法院查封也多以不动产居多。12月18日,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执行法官驱车60多公里,到崇左市扶绥县佐偎屯查封了1.5万株香蕉树及果实。而查封鲜活植物,这在该院也是头一回。
前因
192万化肥款一拖几年
当日执行的是一起合同纠纷。南宁市坛洛镇梁某冰夫妇在崇左市扶绥县佐偎屯租种了2000多亩山林,用来种植香蕉、柑橘等。2016年3月开始,梁某冰夫妇一直拖欠南宁市某农资公司化肥款,截至2017年5月,拖欠的化肥款达192万多元。
某农资公司将梁某冰夫妇告上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双方在法院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梁某冰夫妇2017年底前还款40万元,2018年底前还款70万元,剩余款项2019年底前还清。
可事实上,梁某冰夫妇分文未还。案件到了执行阶段,某农资公司向法院提供线索:梁某冰夫妇在扶绥县佐偎屯种植有500多亩香蕉林,眼下正是收获季节。执行法官决定上门强制执行。
后果
1.5万株香蕉树被“活封”
当日上午10时许,执行干警驱车抵达扶绥县佐偎屯1队梁某冰夫妇名下的香蕉林,梁某冰夫妇食言未到现场。
香蕉林挂满成串的香蕉,南宁市某农资公司的刘经理和执行法官现场查看了香蕉林的长势。正准备对该片香蕉林进行清点,一名梁姓男子匆匆现身,称香蕉林已归他所有。梁某称,因梁某冰夫妇交不起租金,租种的山林已经被村里收回,由他重新租种。
执行法官查看了梁某提供的租地合同,发现梁某于今年2月开始租种梁某冰夫妇名下的柑橘林等,而香蕉林为梁某冰去年所种植,仍为梁某冰夫妇名下财产。法官当场下达执行裁定,对梁某冰夫妇种植在佐偎屯1队的1.5万株香蕉树及果实予以查封,并于当日下午送达给梁某冰夫妇。
“我们这是‘活封’,而且根据执行标的110万,只查封了蕉园中一部分香蕉树和果实。”西乡塘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苏懿说,香蕉是鲜活物品,查封不可能贴封条,“活封”其实是指该财产已被法院查封,但还能实际使用,只是限制转移。用裁定书查封,也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苏懿告诉记者,如果案外人梁某对该查封有异议,可以按程序提出执行异议。苏懿表示,香蕉的储存期短,下一步法院将通过经销商竞价的方式销售该批香蕉,以便及时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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