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扶绥县纪委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综述
2017年以来,扶绥县纪委围绕“***、精准脱贫、脱真贫、真脱贫”的脱贫攻坚决策部署,采取强有力措施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加强基层廉政文化建设
构筑基层干部不想腐堤坝
扶绥县纪委充分认识当前加强基层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廉政文化建设的引导和成果的运用。一是下发《扶绥县基层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方案》,对乡镇、单位部门提出具体要求,各乡镇、各单位部门按照高标准来谋划、制定出符合本乡镇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县城建立了廉政文化一条街,扎实推进乡镇、单位建立廉政文化长廊或橱窗,每个乡镇都建有一个廉政文化示范点,40个贫困村都建有一个廉政文化宣传长廊,营造出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二是开展廉政教育讲堂12期,组织违纪问题多发的单位部门党员干部及全县新一届村支部书记(主任)上廉政党课,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邓文杰亲自授课,参加学习的党员干部达1300多人次。三是开展“勤廉榜样”宣传,率先在全市拍摄制作“勤廉榜样”电视宣传片并在市电视台播出,同时刻录成光盘1000张,编印图文并茂的《扶绥县勤廉榜样先进事迹》宣传手册1.6万本,发放给全县各乡镇、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学习。四是县纪委注重利用大众传媒开展纪律教育,以宣传党章党规党纪为主线,传播廉洁理念,纪律教育呈现出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蓬勃局面,依托扶绥独特的文化资源播撒廉政文化种子,编排廉政山歌,举办廉政文艺晚会等,以更亲和、更质朴、更清新的姿态,释放出更多正能量。在扶绥电视台、扶绥广播电台开设廉政文化栏目,突出“以文化人”润物无声的效果。
构建监督体系
扎紧扎牢制度笼子防止基层微腐败
要顺利推进脱贫攻坚,就必须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构建监督体系,发动群众举报扶贫领域涉嫌违纪违法问题,拓宽举报渠道,编织群众监督网。对此,扶绥县纪委采取三项监督措施:一是全县聘请村级纪检监督员396名,每个村落实3名纪检监督员,把监督“探头”安装到村屯一级,消除农村监督盲区。二是印发“十不准”脱贫攻坚纪律监督卡共9300张,张贴到全县11个乡镇政府、132个行政村(社区)办公室、396位村纪检监督员、7698户贫困户家中,明确扶贫纪律要求,强化群众参与监督。2017年,村级纪检监督员提供扶贫领域违纪线索(信息)18条,初核后立案10件。三是建立村屯扶贫资金智能平台,发挥监督作用,有扶贫资金(集体经济)收入的村(屯),必须在银行设立对公账号,扶贫资金(集体经济)收入必须存(转)到对公账号,对公账户存折(卡)密码由村(屯)干部掌握,每个村(屯)由村民代表会议制定一定数额的开支额度限制,超过额度限制需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平台运行后,村(屯)对公账号的收支流水同步反映到乡(镇)的智能监控终端,实现了对有扶贫资金收入的114个村321个屯共计7586万元扶贫资金、2526.7万元集体资金收支监控全覆盖。监控平台运转以来,目前获取扶贫领域村(屯)干部违纪线索11条,初核后立案11起。监控平台的建立运作,既保障了农村村民行使自治权力,又能及时、精准发现涉及扶贫资金的问题线索。
建立“三色档案”
促进基层党员干部廉洁施政
2017年,扶绥县纪委创新实施村干廉政档案制度,村干廉政档案与组织、人事部门的个人档案“一人一档”不同,廉政档案的建立,以是否有举报或纪检机关日常走访、发现问题来启动。廉政档案分为三种颜色:有举报并被查实有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此类档案为红色档案(此类人员应作组织处理或调整);有举报并予以核查,发现有轻微违纪行为,但还没达到给予纪律处分的,此类档案为黄色档案(是否作组织处理或调整视具体情况灵活处理);有举报经核实属于被诬告错告的,列为绿色档案。去年村两委换届共为269名村干进行廉洁把关,18名村级党员因廉政档案不过关被排除为村两委成员初步候选人。村干廉政档案制度在村两委换届时就像一堵“防火墙”,把廉洁不过关的人挡在候选名单外,换届后像一面“风纪镜”,督促、监督村干部廉洁履职。
推行惠农政策阳光操作
落实惠民补助补贴公平公正
为严防在惠农政策扶持救济款物分配事项中雁过拔毛、优亲厚友、截留挪用问题发生,扶绥县纪委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惠民补助补贴审批程序的通知》,明确各乡镇建立“听证式”阳光评审惠民补助补贴审批制度,在开展听证会时,实行“听证式”民主评审,由乡镇驻村干部任组长,村务监督员、村干部、村民小组长等组成的动态评审团,进行集体阳光评审,申报对象到评审会现场陈述理由,接受评审团现场提问评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获得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方可通过,有效从源头上堵住优亲厚友通道。二是建立村级组织联合评审、乡镇部门集体查审和县直部门全面核审的“三审三公示”机制。村级组织联合评审,由村“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组成评议小组,对申报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审核,评审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第一榜公示。乡镇部门集体查审,各乡镇由纪委、民政、住建、扶贫、财政、农业、农机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审查小组,对上报材料进行集体审查,集体审查结果分别在乡镇、村政务公开栏进行第二榜公示。县直部门全面核审,由主管补助补贴项目的县直部门对审批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采取抽样调查方式,进村入户了解评议、复核、公示情况,现场提出审批意见,核审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第三榜公示。三是资金发放实行“惠农一卡通”对接。按照“专户管理、财政直发、封闭运行”的原则,实行补助补贴资金发放与“惠民一卡通”发放无缝对接。县直补助补贴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签字后,财政部门直接拨付至个人帐户,减少中间环节,避免出现资金挪用和迟发、错发、漏发,以及基层干部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等现象。四是严格监督检查问责。该县纪委把惠民补助补贴审批发放管理工作列入各乡镇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因惠民补助补贴不公平、不公正造成群体性上访或越级上访的,或因工作不到位造成错、漏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以及骗取补助补贴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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