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公平正义书写为民情怀 ——记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黄秀
全区法院先进个人、全区法院优秀法官、全市法院优秀法官、全市法院系统“零差错、零发改、零上访”竞赛活动“三零”标兵、县级“巾帼建功”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这是现任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黄秀获得的荣誉。
自1995年11月参加工作以来,黄秀兢兢业业为审判,孜孜不倦解民忧,守护公平正义,书写为民情怀。体贴民情解民忧
“办案公正,体贴民情”是大多数当事人对黄秀的评价。
2016年,在审理谭某与曾某离婚财产纠纷一案中,黄秀以对当事人认真负责的态度,终于给双方当事人讼争了4年的案件划上了圆满的句号,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1997年,谭某和曾某双方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而在2012年,谭某将留给儿子的、一直空置的房子转让给了他人,谭某和曾某以及第三人为此打了几年官司。
案件起诉又上诉,最终到了黄秀手中。黄秀认真研读案卷,详细分析案情,考虑该案件讼争的房产虽然标的额不是很大,但双方当事人为此打了几年官司,不但浪费了时间和精力,更多的是加剧了双方的矛盾。所以,黄秀全面审阅了一审卷宗材料,主动与一审法官了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症结所在,并多次打电话沟通和上门找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充分给他们作法理上的分析,同时也从情理上给他们作开导,并结合实际的提出妥善解决问题的可操作性的方案。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10多次的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终于被黄秀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所感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房子由谭某使用并折价7万元给曾某。至此,双方走了4年的诉讼之路划上了圆满的句号,双方当事人对这样的结果都表示满意。
“案件按照法律规定判下来,那当然没问题,但是我们考虑到生硬判下来,并不利于矛盾的最终化解。当事人握手言和,调解结案,那效果就会好得多。我也是一位母亲,孩子是我们的未来,还是要为当事人考虑长远一些。”黄秀轻松地笑了笑说。服务大局妥善化解纠纷
多年来,黄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职责意识,始终把维护公平正义放在首位,在服务大局、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上下功夫,妥善化解社会各类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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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广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扶绥县黄某等53户业主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一审判决而上诉到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该系列案涉及的被上诉人数众多,社会关注度较高,案件审理的重任交到了黄秀手上。她主动寻找年轻法官组成合议庭,在审理案件时言传身教,并给予年轻法官充分的信任。她经过认真研究案情,多次实地调查取证,最终作出了维持原判,有效地维护了53户业主的合法权益。
"该案判决结果为未起诉的其他业主和开发商解决类似的纠纷,提供了参考依据,如果未起诉业主与开发商能协商解决,将减少一大批案件诉讼,减轻当事人的负担。"黄秀说。
近三年来,黄秀主办各类民商事案件311件,审结257件,结案率82.6%,结案标的额近2000万元,服判息诉率达90.9%,所审结的案件无一错案、无一重审改判、无一投诉上访,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公正廉洁树法威"咱们是多年的朋友,请你相信法律的公平与公正。"这是黄秀对自己非常要好的朋友说的一句话。
作为一名法官,难免有各种人情关系和诱惑,但黄秀始终坚持原则,在生活中,严于律己,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不为金钱利益所诱惑;在审判工作中,她能够严格遵守法官职业道德,恪守法官行为准则,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公正地审理好每一个案件,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在群众中树立了一名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廉不言贫,勤不言苦。"这是黄秀的座右铭,她说,她并不知道自己有什么优秀之处,只是工作认真点,加班多一点,而这都是女法官的生活常态。
"她在审理的每个案件当中,努力做到让群众在每件司法案件中都感到公平正义。""她把甘于奉献的精神,倾注到执法为民的公正天平上,书写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高尚情怀。"……说起黄秀,同事们连连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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