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拨付补发城乡低保资金281.56万元
扶绥讯近日,笔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扶绥县从2017年1月1日起,对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补助标准由现行的平均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330元,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补助标准由现行的平均每人每月140元提高到170元,切实提高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截至6月底,全县按最新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拨付补发城乡低保资金共281.56万元,约有困难群众24753人受益。
据了解,近年来,不断调整低保政策,是该县有效加大低保助民的有力举措。该县通过开展以“城乡一体化、管理规范化、平台标准化、队伍专业化”为目标的低保创新活动,努力打造“阳光低保”。一是建立了社会救助标准与社会经济发展和物价上涨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保障标准不断提高。二是积极开展城乡低保一体化试点工作,为低保兜底救助打好基础。三是操作程序进一步规范,制度不断健全。四是与国税、地税、工商、车管、房管、技监、人社、公积金等部门的配合得到加强,核查手段不断升级,对象界定越来越准确,低保的公信力越来越高。五是各乡镇成立社会救助工作站,职责明确、人员到位、运转高效。六是对象有增有减,标准有升有降,动态管理成效显著。城乡低保的规范开展,为该县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何文武张建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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