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检察院“四强化”提高醉驾类案件办案质效

左江日报 2020-07-28 10:54 大字

大新讯7月21日,大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集中提起公诉的12个危险驾驶罪认罪认罚案件在大新县法院开庭。庭审中,大新县人民法院认为提起公诉的这12个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准确,量刑建议适当,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庭审时间仅用半个小时。

这是今年以来,大新县检察院坚持“及时有效惩治犯罪,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刑事诉讼效率”的工作要求,积极作为,通过“四强化”,切实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贯彻实施,提高醉驾类案办案质效获的一个缩影。

强化思想认识。该院明确要求各检察官要强化责任担当,依法履职,主动总结各类认罪认罚案件的特点,探索类案认罪认罚案件工作模式,提高各类认罪认罚案件的办理能力,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统一正确适用。

强化协助配合。该院坚持靠前作为,主动与侦查机关加强工作沟通,及时掌握侦查机关开展“减量控大”查处醉驾行为的工作任务,采取“集中受理,统一起诉”的工作方式,对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打击合力,以“查获一批,打击一批,教育一批”的坚决态度,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强化人权保障。该院严格落实法律援助制度,对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委托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在诉讼中的合法权利,同时严格贯彻落实崇左市检察院《关于加强醉驾案件办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全部实行证据开示,在辩护人或值班律师签署《证据开示保密承诺书》的前提下,向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或值班律师公开案件证据清单,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知情权。

强化司法效果。该院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醉驾案件,一律实行“表格菜单式”审查报告,十日内审结起诉,并向法院提出适用速裁程序建议,依法从简从快从宽办理,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率,同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集中法治教育,形成正确的行为规范指引。(岑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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