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致人死亡 男子潜逃数载终获刑

左江日报 2020-03-19 11:03 大字

大新讯3月13日,大新县人民法院利用远程视频庭审,审结一起跨时近7年的交通肇事逃逸案,被告人韦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2013年1月16日,被告人韦某驾驶车辆搭乘4名同村人从广东省云浮市返回天等县老家,当车辆行驶至大新县北三村马能屯附近路段时,碰撞行人夏某,造成夏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韦某在继续驾车逃逸途中车辆失控撞向路边树木,造成车上其余4名人员不同程度受伤、车辆损坏。

连续发生两起交通事故后,韦某随即弃车逃逸至外省。虽于2013年1月25日被大新县公安局列为网上追逃人员,但因其假造身份证隐匿行踪致使追查工作陷入困境。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19年11月18日,韦某在广州市乘坐地铁出站时,被人脸识别系统捕捉识别为在逃人员,终落法网。

经交警部门认定,韦某承担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后,韦某家属代为赔偿被害人夏某家属经济损失2万元。另查明,被告人韦某在事故发生当时为无证驾驶,且曾因犯抢劫罪,于2006年7月3日被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韦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多人受伤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酌情予以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韦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案发后赔偿被害人的部分经济损失,并当庭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罚。法院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黄方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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