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检察院依法批捕一起涉疫情案件犯罪嫌疑人

左江日报 2020-02-28 08:51 大字

大新讯2月21日,大新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批准逮捕一起涉疫情妨害公务案件犯罪嫌疑人农某某。

检察机关初步审查查明:2月16日凌晨4时许,农某某驾驶一辆货车经过大新县霞山防疫检查点,被大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示意停车进行疫情防控登记及车辆检查。在执勤人员对其车辆进行检查过程中,农某某返回驾驶室内,直接启动车辆加速冲卡逃避检查,在冲卡过程中撞坏用于拦截车辆的锥桶以及告示牌后逃离。2月18日,农某某到雷平派出所投案自首。

本案由大新县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大新县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农某某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批准逮捕。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赵求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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