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与人民陪审员合力调解农村建房纠纷快速化解
图为双方当事人正在履行调解协议。 大新讯近日,大新法院法官与人民陪审员合力,快速化解了一起农村建房纠纷,受到群众的好评。
家住大新县雷平镇太平街的赵某,在劳动致富后打算建一栋楼房。2016年10月,赵某与承建方吴某签订建房合同,并就建房的具体事宜进行了约定。楼房于2017年4月完工。起初,赵某对工程质量很满意。可一场大雨过后,邻居来投诉家里被雨水渗透,赵某急忙上楼顶查看,才发现楼顶中间积一大滩水,积水因无法往房屋前后排水管排出,渗透到邻居家。为此,赵某与包工头吴某产生纠纷,赵某责怪吴某施工不过关,扣下2万元工钱,要求吴某负责修补好再付。可吴某认为其按图纸施工,赵某也监工,其没有过错,所以不同意修补,要求赵某付清工钱。双方为此争吵过几回,工人因担心得不到工钱,也到赵某家吵闹。
为了拿到余下的2万元工钱,吴某于今年7月24日将赵某诉至大新法院。立案庭法官收到诉讼材料后,认为如果按常规立案审理,可能需要两个月才能解决,矛盾会进一步加剧,于是决定第二天对案件进行现场调解。
为让调解更顺畅,法院邀请了对建筑方面比较熟悉的人民陪审员雷永刚到现场。到赵某楼顶查看积水情况后,雷永刚认为楼顶不平,主要是施工时没有划好水平线,责任在施工方,并详细作出分析。吴某及其工人听后,当场承认施工有问题。于是,法官主持调解,建议吴某修补或扣除部分工钱让赵某另外请人修补。由于之前双方闹矛盾,所以双方都选择扣部分工钱,可扣多少,双方意见不一致。法官与陪审员当场就材料、人工方面提出预算供双方参考,最后,双方一致认可扣5000元较合适。之后,法官立即写诉前调解协议,让双方签名确认,并让赵某当场将余款15000元交给吴某。(梁东壁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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