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连盗窃落网受刑
大新讯近日,大新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连环盗窃案,被告人李某因接连行窃,盗窃数额较大,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3000元。
青年男子李某家住大新县那岭乡。2月20日晚11时,李某在外与朋友喝完酒后沿街道步行回家。当李某走到德天大道某居民楼时,发现一辆插着车钥匙的白色电动车,李某便趁无人看管之际将车开走,随后以500元的价格抵押给寄卖行。经鉴定该车价值2970元。3月1日,李某在路过大新县百汇购物中心时,又以同样的方式将停放在购物中心门口的一辆黄色电动车开走,该车价值2805元。李某驾驶该车行至大新县那岭乡某村委时即被民警抓获。
案发后,公安机关将被盗的两辆电动车追回并交还失主。被告人李某归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盗窃事实,并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当庭认罪,同时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谅解,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叶发强赵继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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