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虚假证言被拘
本报讯(通讯员曾凡旺 刘鹏)近日,石台县公安局仁里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提供虚假证言案,违法行为人被行政拘留。
1月23日,在石台县城区某路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发后,交警大队民警随即前往事故现场进行事故调查,当事人朱某称事故车俩系本人驾驶,但在民警询问过程中,朱某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和其他证据存在明显的逻辑矛盾,引起民警的怀疑。办案民警通过调取事发路段监控视频,并询问相关当事人后,认定朱某存在提供虚假证言的嫌疑,交警大队遂将该案移交仁里派出所办理。
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仁里派出所民警依法传唤朱某至办案中心询问。在事实面前,朱某承认了自己替驾驶该机动车辆并发生交通事故的刘某担责的违法事实。因刘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便让朱某采用“冒名顶替”的方式,妄图帮助蒙混过关,逃脱相关法律责任。朱某的行为已构成提供虚假证言,并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办案。
目前,违法行为人朱某已被石台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六日并处罚款处理,并于3月15日将其送拘留所执行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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