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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生态道德做文明小公民

池州日报 2017-11-09 01:00 大字

池州市关工委为何要在全市青少年中开展生态道德进学校活动呢?

这缘于2015年5月份市关工委负责人的一次调研。当时,市关工委主任朱永能到石台县实验小学实地了解该校的生态文明创建情况,学校负责人介绍了绿色创建、获得奖项等活动的开展情况。朱主任灵光一闪,为何不能更进一步,把道德的内容融入到生态文明教育中去呢?朱永能向学校负责人提出这个建议。校长夏文莉当即欣然接受。于是,生态道德教育进校园活动在石台县实验小学率先启动。

生态道德,又称环境道德,是道德范畴具有特殊涵义的一部分,指反映生态环境的主要本质、体现人类保护生态环境的道德要求,并须成为人们的普遍信念而对人们行为发生影响的基本道德规范。据了解,生态道德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征:一,它必须是反映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最本质、最主要、最普遍的道德关系的基本概念;二,它的规定性必须体现一定的社会整体对人们的道德要求,显示人们认识和掌握道德现象的一定阶段;三,它必须是作为一种信念存在于人们内心,并能时时指导和制约人们的行为。

学校作为育人的场所,课堂是实施生态道德教育的主要阵地。近几年,池州市生态道德教育也主要是在小学生中进行。据东至县实验小学校长韩启庆介绍,东至实小积极推进生态道德知识进课堂、进学生头脑。一方面向学生系统地传授生态环境的基础知识、环境科学与环境卫生的知识;另一方面对学生进行正确的生态道德教育,培养其生态道德意识,通过课堂生态理论的学习,规范受教育者的生态行为,培养小学生的世界观,激发环境忧患意识,树立和培养生态道德,让小学生具有良好的生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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