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护航
本报讯(通讯员施莉)近日,青阳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教体局召开座谈会,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共同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法治保护伞。
据悉,“一号检察建议”即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高检建【2018】1号检察建议书。这是最高检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及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教育缺位等问题,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建议书提出,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深入探讨、共同协商,达成“检校共建、共护成长”长期合作机制和活动方案。
方案由检察部门和教育部门共同执行。方案要求严格执行校园安全规定,落实校长、园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侵害学生行为报告机制和及时处置机制;坚持打防并举,定期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综合治理检查,严厉打击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活动;严格教师准入制度,建立性侵害学生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加强师德教育,改进考评机制;推广法治教育基地的建立和“检察官妈妈护苗工作室”联系点建设,大力开展法治教育宣传,积极推动法治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家庭。
近年来,为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伞,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推动“检察官妈妈护苗工作室”建设,打造优质未检品牌,扛起检察担当。
自2018年4月成立以来,“检察官妈妈护苗工作室”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建设,先后深入蓉城一小、二小、三小、池州市旅游学校开展法制课15次,受教育人数达万余人;多次联合县妇联、团县委、志愿者组织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活动,对农村留守儿童实施“精准”保护,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加大对以未成年人为目标犯罪的打击力度,关注未成年人被害人权益,累计帮助其申请法律援助6次,同时办理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时,融入“温暖控申”理念,依法有效行使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等职权,帮助未成年涉案当事人回归正常学习、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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