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出台

池州日报 2018-12-03 08:30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洪丹)近日,《青阳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经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予印发,这标志着青阳县在提升质量管理模式、管理方法和管理制度上迈上一个新台阶。

2010年,该县在全市率先设立了质量奖励制度,并开展了4次评审活动,先后有8家企业获得了县长质量奖荣誉称号。通过县长质量奖评选活动,形成了浓厚的质量提升工作氛围。大批企业引入了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广大企业的质量意识进一步提高。在争创安徽名牌、省政府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等方面也有长足进步,取得了一系列可喜的成绩。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原有的质量奖励制度已不能满足相关组织对质量目标的追求、不能满足对企业的激励作用,有必要予以调整,因此重新制定了《青阳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新的质量奖励制度,将培育更多管理先进、效益卓越的领军企业,为加快实施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旅游兴县、商贸活县、文化名县五大战略目标,建设美丽青阳提供有力的质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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