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银监局两月开出18张罚单 农行、进出口银行皆在处罚之列
最近,安徽省银监局频频出手,不断加码惩罚打击力度,严厉整肃市场秩序。在刚刚过去的8月份,安徽省银监局开出了6张罚单,而之前的7月份开出的罚单数量则是8月份的两倍,达12张,有关监管部门的决心由此可见一斑。
现象:七月八月行政处罚频出
在安徽省银监局官方网站上,记者找到了7、8两个月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从数量上看,7月份开出的罚单数量较多,为12张,而今年以来,除了5月份银监局官网行政处罚公开13张处罚公示表外,其余月份公示的处罚不超过2位数。
从罚单处罚地所在区域看,池州市位列榜首。在7、8两个月共计18张罚单中,池州市银监分局开出了12张,占据了全部罚单2/3。宿州市银监分局2张,淮北市银监分局2张。值得注意的是,有两张罚单是直接由安徽省银监局开出,处罚对象分别是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合肥蜀山区支行。
从罚款对象上来看,行政处罚既处罚单位也处罚个人。如池州市银监分局开出的12张罚单中,个人受领的罚单数量达10张。其中,在针对安徽青阳九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违规处罚中,开出了整整7张个人罚单。
分析:贷款为风险高发区域
对开出的行政处罚单进行梳理可以发现,大部分金融机构在贷款领域容易出现违法违规操作,这也是本次监管机构重点打击的领域。
池州市银监分局对当地一家国有商业银行池州分行的行政处罚中,处罚依据是该行违法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并要求地方政府违规提供担保;安徽青阳九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导致案件发生;以贷还贷、以贷收息,掩盖贷款风险;发放贷款用于投资入股。
安徽银监局对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做出的行政处罚(皖银监罚决字:〔2018〕3号)中显示,该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流动资金贷款部分资金回流借款人账户。
淮北银监分局开出了两张罚单,处罚对象分别是淮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某国有商业银行淮北市分行,处罚依据是对贷款风险分类不实,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与存在以贷吸存,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另外,中国农业银行合肥蜀山区支行和安徽泗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被罚缘由分别是违反固定资产支付与管理规定户和报送虚假报表资料。
态势:金融监管机构加码惩戒力度
从全国范围来看,安徽省的境遇并非特例。
进入2018年下半年以后,金融监管机构的惩戒力度进一步加码,持续掀起监管风暴。据网上公开资料显示,8月的第一周,不少银行就收到了来自银监局的“关照”,银行监管部门共开出21张罚单,其中,各地银监局合计开出7张罚单,银监分局合计开出14张,累计罚款750万元。
某国内大型商业银行哈尔滨分行因“个人存单质押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违规核保”,被黑龙江银监局罚款400万元,额度居21张罚单之首。该行4名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取消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10年”“警告”等处罚。
河南太康农村商业银行因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投资非保本理财产品、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受让信托受益权、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投资资管计划收益权等三项规定,以160万元的合计罚款成为21张罚单中的第二大单张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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