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县司法局传承发展“枫桥经验”着力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 通讯员 司宣
“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是“枫桥经验”精髓。青阳县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五深化、五完善”,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深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防护网络覆盖面。着力推动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先后成立了第三方独立运行的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教育纠纷人民调解调委会、县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大力推动个性化调解室建设,在酉华镇成立了“施世庆调解工作室”,在陵阳镇成立了“张达勤调解工作室””,在新河镇成立了“老支书调解工作室”,在杜村乡成立了“景龙调解工作室”。同时,充分发挥“一村一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参与指导疑难复杂纠纷调解,有效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深化职能部门无缝对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调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并及时化解。全县12个派出所均设有警民联调室,县法院和三个基层法庭与全县各司法所建立了部分民商事纠纷适用于诉前调处和诉中参与的调处机制,构建了以县信访局和司法局为依托,人民调解为基础,多部门整体联动格局,形成化解信访案件的强大工作合力。制订出台青阳县人民调解联动机制,对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的疑难复杂纠纷,由县司法局协调调度其他调委会参与共同调解,或主持调解,最大可能化解矛盾,力争矛盾纠纷不上交。
深化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预防机制。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日常性排查和重点时段专项排查,对发现的纠纷苗头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对摸排调处的重点矛盾及时上报,确保实时掌握基层矛盾动态。同时要求对重点疑难个案进行分析研判以及对阶段性矛盾纠纷进行预警,建立村级调解组织每周一摸排、乡镇半月一研判和县局每月一研判预警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
深化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完善人民调解员管理服务机制。狠抓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建设,今年上半年县局和司法所共开展以会代训和轮训72次,受训人民调解员近800人次。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先进典型,今年局推荐的蓉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县医调委主任钱保来获得省法院和省司法厅联合表彰,酉华镇人民调解员施世庆荣获青阳县首届“十大法治人物”称号,多名调解员受到市级新闻媒体采访宣传。规范管理服务,出台了矛盾纠纷预防和调解处理实施办法、个性化调解组织的考核奖惩办法、人民调解以案补贴实施细则等多项规定,为矛盾纠纷的摸排、受理、化解及调解员经费保障提供了指导意见和考核依据。
上半年,全县各类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纠纷1320件,调处成功1306件,调解率100%,调处成功率99.48%。县医调委两年来共调处医疗纠纷57件,涉及金额382万元。施世庆调解工作室自成立两年半以来调处各类纠纷600余件,成功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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