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执行”让“老赖”无处可逃

池州日报 2018-05-29 07:07 大字

□ 记者 余冰瑶

明明有偿还能力,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面对形形色色的“老赖”,有的甚至是“教科书式老赖”,亟需破解“执行难”的问题。如今,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已经进入最后的决战决胜阶段,除用好传统的财产查控、失信被执行人惩戒等举措外,还需要用好刑罚手段,给失信被执行人以严厉打击。

据统计,截至目前,今年全市法院公布失信人名单905例,新收执行案件2942件,结案2050件(含旧存),申请执行标的24.85亿元,结案标的8.39亿元。

用足执行措施

近日,贵池区人民法院在主城区设立宽4.8米、高2.6米超大LED电子宣传屏。依照规定,将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在电子屏幕上予以向社会公布,公布内容包括失信被执行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有力加强了“老赖”们的曝光力度。

失信被执行人若不积极履行法定义务,不仅会因信息的公布让其在池州市区家喻户晓,还会因一处失信,而导致处处受限。通过信息系统的联动,失信被执行人在贷款、乘坐飞机高铁、宾馆住宿上处处受限。同时贵池区人民法院将视失信被执行人的违法情形严重程度,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等惩戒措施。而对有财产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决的失信被执行人,贵池区人民法院将积极引导申请执行人提起刑事自诉,进而追究失信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2018年1月至5月,贵池区人民法院已经依法拘留被执行人120人。经申请执行人提起刑事自诉,该院依法立案并签发逮捕,由公安机关上网追逃92人。另有18人在司法拘留期间,因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经申请执行人提起刑事自诉,该院刑事立案后对该18人批准予以逮捕。

用好刑罚手段

朱某在池州市青阳县承包经营酒店期间,因购买白酒欠款36000元。案经诉讼,青阳县人民法院判决朱某支付欠款36000元。判决生效后,朱某未及时履行判决义务,原告申请青阳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朱某承诺待其与他人债务纠纷解决后就支付欠款。

据查,朱某相关债务纠纷处理时获得现金35万元,朱某选择偿还部分债权人10万元欠款后,将剩余25万元现金带回浙江老家,试图逃避执行。青阳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朱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青阳县法院经审理认为,朱某在人民法院向其下达执行通知书后,有能力履行义务却故意逃避拒不履行,而且也违背自己作出的延迟履行判决确定义务的承诺。其行为属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不执行,情节严重,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裁定罪判处朱某某有期徒刑二年。这也提醒那些妄图对抗执行的人早日打消念头,否则必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

打造“智慧执行”

过去法院执行经常是“两个法官一台车四处找”,最多一个下午跑一个银行。如果遇上被执行人开户行在外地,还得跨区域执行,而执行结果可能还是未知数。大数据时代,随着信息化的不断完善,查人找物变得越来越便捷。

据悉,建设执行指挥中心是最高法院为破解执行难的一个重要举措。2014年初,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正式建成,目前已实现与省高院、基层法院三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联网,远程指挥调度执行,与工、农、建、中、交等各大商业银行以及房产、国土、工商建立专线联系,通过“总对总”、“点对点”及时查询被执行人存款、房产、土地、股权等信息。每年通过网络查询有效信息2000多条,追得执行款1000多万元。

全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互联互通,具备远程会商、调度、指挥、监督等功能,执行法官足不出户,轻点鼠标,便可以在线直接完成执行案件执行财产的全部查询和冻结工作,大大提高执行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执行快速反应的能力。据介绍,现在依托执行查控系统,能“点对点”地对被执行人存款、房产、车辆、户籍、身份和工商登记信息进行集中查询,节省了大量路途奔波和查询等待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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