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街头共享电单车 被清缴后“卷土重来”

新安晚报 2021-02-27 09:17 大字

相关部门称将采取强制措施,市民建议加强管理不搞一刀切

近日,池州市民高女士在去上班的路上发现,在一些非机动车道上,大量摆放着各类共享电单车。

原本拥挤的上班路,被这些随意停放的共享电单车挤得更窄了。见此情况,高女士有些疑惑:去年底曾经一度蜂拥而至、后经相关部门整治后几乎销声匿迹的共享电单车,近期在池州如何又迎来了“第二春”呢?相关部门后期还会继续清理吗?市民对此又怎么看?近日,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就此采访了当地相关部门。

池州街头再现大量共享电单车

因为能方便群众出行,共享电单车一度很受部分市民欢迎,但池州市政府此前曾明确表态:现阶段该市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这些运营企业在未取得相关许可的情况下,就在池州主城区大范围投放共享电单车显然不合规。去年以来,因存在安全隐患、乱停乱放、电池安全等方面因素,池州市交通、城管等部门曾对街头共享电单车开展了多次清理整治,并要求企业限期清退。

然而,在今年年初,很多市民又发现,清缴行动后没多久,相关企业又“卷土重来”,持续加码共享电单车的投放。

据记者在池州街头随机探访发现,投放市场的共享电单车品牌及数量相较去年甚至更多了,在沿长江南路的两侧,几十米的距离就停着一排排共享电单车,主要以绿色的青桔以及黄色的飞驰为代表,在长江南路桥附近,记者粗略数了下,成排的绿色青桔电单车多达三四十辆。

2月24日下午,针对市民反映的相关情况,记者联系了池州市交通运输局,该局运管科负责人陆由松介绍,目前池州主城区尚存在3家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商,目前市面电动自行车青桔约有6000辆、飞驰约1000辆、觅马约200辆。“目前我们正在向市政府汇报,后续会对这些违规投放市场的共享电单车采取相关强制措施。”

部门回应称多因素决定要清理

为什么要清理电单车?陆由松科长介绍,从国家政策层面来说,交通运输部等国家10部门《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到:“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此前出台的《关于规范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实施意见》中也明确规定“现阶段本市不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在实际运营中也存在不少问题,首先是安全问题,电单车存在保养维护不及时、配套建设不到位、运行安全风险高等多重隐患,骑行人不固定且多未接受过专业训练,易发生交通事故,且自重大、速度快,一旦发生事故就会带来较大伤害和损失。”陆科长介绍,其次,电单车也扰乱了公共交通秩序增加了财政负担。“据专业机构评估测算,有电单车的城市,乘坐公交车人数一般要减少30%,因公交不能不开,故每年市财政需增加30%公交运营成本支出。”

陆科长还介绍,另一个看得见的原因就是:电单车影响文明城市创建。“当下,池州已全面开始启动争创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商为了追逐经济利益,不断增加投放量,弱化运营管理,造成大量车辆乱停乱放,影响市容市貌,增加池州市创建文明城市压力。综上原因,所以市里一直不鼓励在池州主城区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

有市民建议加强管理不搞一刀切

针对街头再次大量出现的共享电单车,当地市民也存在着完全不同的看法。有市民认为,共享电单车的出现方便了市民出行,作为公共交通工具的一种有益补充,应该允许它们存在,“毕竟给老百姓的出行增加了新的选择”;但也有市民认为,共享单车的乱停乱放等问题确实越来越严重,“而且,它们的存在对现有的城市交通体系也构成冲击。毕竟池州是小城市,应该清理。”

“电单车乱停乱放等问题确实应该严管,这对我们的文明城市创建来说也是必须要做好的。”池州市民刘先生的声音可能代表着更多理性的认识,“但对共享电单车一刀切清退似乎也不太妥当,毕竟这种出行方式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市民对共享电单车存在需求的问题也应考虑。”刘先生建议,是否可对这些企业加强监管?“如给车辆上牌、划定运营区域及投放数量等,让共享电单车合法合规地进来。”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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