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出台 重点区每户限养一只
《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出台
重点区每户限养一只
本报消息 记者纪良发报道 记者从1月28日上午召开的池州主城区犬类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2021年3月1日起,《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将正式实施。《条例》明确提出“养犬必登记、遛狗必牵绳、便溺必自清、违规必处罚”等多项犬类管理措施。
对于养犬的市民,《条例》明确要求:不驱使或放任犬只恐吓、伤害他人;不得虐待、遗弃犬只;要及时给犬龄满三个月的犬只接种狂犬病免疫疫苗并办理养犬登记。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个人养犬的每户限养一只;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不在居民区楼道、露台等公共区域养犬。犬只外出时,须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引,同时犬只外出须拴绳,拴犬绳的长度不超过1.5米;大型犬只还要戴上嘴套;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儿童等人员;犬主人要及时清理犬只的粪便。
《条例》还对禁止携犬进入的场所进行了明确规定,具体包括机关、学校、商场、大型超市、体育场馆、游乐园、候车室等人群集中的室内公共场所和设有禁入标识的室外公共场所。此外,《条例》还禁止携犬进入河道、水库等水体,禁止携犬乘坐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出租车的, 应当征得驾驶员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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