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墙被砸鹿妈妈失踪 谁该为 “滚石”埋单? 主人起诉附近施工方并索赔 因证据不足被驳回

安徽商报 2021-01-14 01:44 大字

位于池州市贵池区牌楼镇穿山村境内有一养殖梅花鹿的养殖场,一天,一块滚石落下砸开养鹿场围墙,致养鹿场内7只梅花鹿离家出走,最后只回来了6只,一只鹿妈妈迷路后失踪。事发后,养鹿场主人将在附近施工的一单位起诉至法院,认为是施工造成滚石。1月13日,记者获悉,贵池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判决。

滚石砸开围墙

跑丢一头“鹿妈妈”

此案原告池州市某某鹿业公司诉称,此前池州某某旅游发展公司在养鹿场上方的路上用挖机进行电力电缆维修施工,2018年4月21日早晨,施工导致石头滚下将养鹿场北墙砸开一个大洞。鉴于跑出的梅花鹿是人工饲养、有自行回到养鹿场的可能,为减少损失,鹿业公司安排人员将养鹿场大门敞开,日夜值班等待,最终有6只鹿回到场内,仍有一只怀孕母鹿至今未回。

事情发生后,派出所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其也多次找到被告协调,但均未能达成一致。为此,鹿业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旅游发展公司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2万余元。

对此,旅游发展公司辩称,就土地权属来说,其不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且山林土块的自然脱落、滚动属自然灾害,并不是人为意志所控,没有证据证明被告施工过程中对石子进行了任何处理,并因此增加滚落危险程度,石块滚落与其施工行为没有因果关系。

“我方邀请第三方实施电缆施工是在4月18日,而该石块的滚落时间是因4月20日夜一场狂风暴雨后,施工与石头滚落不存在因果关系。”旅游发展公司称,原告现有证据无法证明梅花鹿走失之事的真假,即便母鹿走失属实,也系意外事件所导致,对于因意外事件所造成的鹿损失,其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法院]

主张缺乏依据 诉请被驳回

贵池区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鹿业公司主张旅游发展公司在其养鹿场上方的路上用挖机进行电力电缆维修施工,导致石头滚下将养鹿场北墙砸开一个大洞,造成梅花鹿逃跑等损失,被告对此不予认可。根据派出所接处警询问笔录、照片以及情况说明,表明养鹿场北墙被砸开一个洞,洞口墙外附近遗留一近似球状石头,但并不能证明是被告施工行为导致石头滚下将养鹿场墙砸开一个大洞。因此,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损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据此,一审判决,驳回池州市某某鹿业公司的诉讼请求。目前,判决已经生效。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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