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学费如何收退?池州三部门联合发通知明确有关事项

新安晚报 2020-05-14 10:28 大字

本报讯5月12日,池州市教体局、发改委、财政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明确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收费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疫情防控期间该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含中职学校、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

通知明确,鉴于该市中小学均按规定开展线上教学,因此,中小学学费收取标准继续执行2020年春季学期原标准不变,各校开学后方可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学费。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学校住宿费以实际在校住宿时间按月数收取,本学期按5个月基数计算。已提前收取本学期住宿费的,应在本学期末完成结算,退还多收取的住宿费。

关于幼儿园收费,通知明确,本学期幼儿在园时间为5~7月份,幼儿园保教费按不超过本学期原核定收费标准的60%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保教费。已提前收取保教费的,应在本学期末完成结算,退还多收取的保教费。幼儿因身体等原因不能正常入园的,幼儿园不得以升学或2020年秋季入园为由,强制幼儿本学期入园。通知还明确,幼儿园在疫情停园期间不得收取伙食费,伙食费按照非营利性原则,据实收取,按月或按学期结算。

池州三部门联合通知要求,该市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落实好各项学生资助政策,通过减免学费、住宿费,或发放临时生活补贴等方式,加大对患病和受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幼儿园因疫情不能开园期间学前教育各类奖补政策保持不变,切实保障幼儿园的正常运转。

通知还要求,各地、各校不得借疫情防控名义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违规乱收费。各学校要在学校醒目位置设立收费公示栏(牌),进行收费公示,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教育、价格、财政等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朱春友

新闻推荐

池州这个驾驶人8年8次酒驾 被查后称“再也不敢酒驾了”

池州这个驾驶人8年8次酒驾被查后称“再也不敢酒驾了”本报消息记者纪良发通讯员吴晓燕报道5月1日,池州男子赵某某因饮酒驾...

池州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池州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