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船“上岸” 砂船“清零” 货船“治污” 池州严管“三条船”筑牢生态防线
本报讯(记者 徐建)连日来,池州市持续开展船舶污染风险及隐患排查和防治检查,重点对货船污染物接收设施和转运处置情况开展现场核查。去年以来,池州市对长江池州段及内河进行作业的捕鱼船、采砂船和运输船“三条船”,实施渔船“上岸”、砂船“清零”、货船“治污”行动,筑牢长江生态防线。
池州有162公里长江岸线。去年12月起,池州在国家规定期限前,提前在水生生物保护区和长江干流实施全面禁捕。该市把好调查摸底、严格审核、建档立卡、渔船拆解、注销证书等程序关口,引导、组织全市5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内的707户渔民提前退捕上岸。全市退捕渔船2230艘,在2019年12月底前全部拆解完毕,网具、渔船拆解和无害化处理实施到位。为此,全市累计投入3781.6万元,直接用于减船退渔。
2018年5月1日,池州市出台实施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全市建立起河道采砂规划、许可、资源国有等6项制度,以法规形式明确了砂石资源公开出让、采砂船舶集中停靠、违法行为纠正代履行等关键管理措施,落实河道采砂全链条、无死角监管;建立起市县乡村“河湖长制”体系,设立四级河湖长2478名,将河湖采砂管理作为河长首要职责,编制53个“一河一策”整治方案,设置河湖长公示牌1592块,公布河长联系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形成源头防治、全民共治的格局。同时,在长江安徽段率先开展拆解“三无”采砂船舶,从源头管控非法采砂。截至目前,池州已清理拆解“三无”采砂船舶175艘,基本实现“三无”采砂船舶“清零”。
近年来,池州市全面实施货船“治污”行动,全面排查162公里长江干线、239公里内河支流航道及港口岸线、通航水域环境突出问题,建立港口船舶水污染防治“一案四制”,即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监管单制度、船舶污染物联合监管制度、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制度和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制度。全市448艘400吨以上运输船舶全部安装生活污水处理设施,6家港口企业建成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解决了到港船舶生活污水无法上岸的难题;对环保不达标船舶实行清单式管理,督促及时整改。同时,对固体废物水上非法转移运输环节整治和沿江生态环境巡查常态化开展。2019年,池州共实施责令停航、滞留等行政措施95起,实施涉污类行政处罚206起,罚款85万元。
·编后·
长江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其中的“共”,就是要求各地采取措施,让共防共治的责任落地、落实。池州市以问题为导向,加大政策、资金投入,从严管好“三条船”,为长江大保护担当起了一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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