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公告
被害人近亲属:
2019年4月7日0时32分许,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驾车在本市贵池区齐石公路13KM+170M处将一名男性被害人撞倒致其死亡。我院已依法受理该案的审查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您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内容详见本院网站http://www.chizhougc.jcy.gov.cn/“通知公告”栏)
被害人近亲属如对本案办理有相关意见,请在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邮寄我院,邮寄地址:池州市贵池区牧之路贵池区政法服务中心贵池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收件人:杨回回,联系电话:0566-2046032。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11月8日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邓柱)截至9月底,池州市工业燃气用户34户、公福32户、商业648户、居民9.4万户,非供暖季用气量约为14万立方米/日,预...
池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池州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