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消保委发布《中秋、国庆消费警示》
本报讯(记者刘晓丹)中秋、国庆双节临近,购物、旅游将迎来高峰,为让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舒心愉快的节日,9月9日,市消保委发布《中秋、国庆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节假日期间安全、科学、文明、理性消费,确保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选购月饼要注意甄别。消费者应当在正规门店购买,做到不购买“三无”月饼,且购买时要仔细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号。
出门旅游安全很重要。跟团游的消费者需选择证照齐全的旅行社,务必签订旅游合同,多查阅旅行地相关资料,避免掉进低价陷阱。
餐饮消费要谨防陷阱。节假日家人朋友外出聚餐应选择有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店,留意是否明码标价或事先询问价格和收费标准,结账时索要账单进行核对。
购物打折促销要谨慎。商场“打折促销”“买送活动”等营销手段应接不暇,消费者不要被促销活动冲昏头脑,一定要根据个人的实际需要进行理性消费,按需购买。
同时,消费者在消费时一定要保留好票据,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应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及时拨打12315电话或到当地消保委组织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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