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纬纶:执法为民写忠诚
□ 记者 邓柱
从检30年的刘纬纶,现任贵池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筹)主任。在每个工作岗位上,他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秉持执法为民宗旨,心中永远装着“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检察官信仰。
自2017年池州市开展“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以来,如何在生态环境犯罪监督案件上破题,一直是全院上下关注的重点。在一次上班途中,刘纬纶发现平天湖风景区内有人砍伐树木,且数量较大,景区植被遭到严重破坏。凭着职业敏感,他判断可能存在滥伐行为,于是将该情况向上级汇报。贵池区人民检察院立即将案件线索移交森林公安部门,同时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最终成功监督公安机关立案。随后,贵池区人民检察院向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发出检察建议,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及时开会研究采纳建议。该案是“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开展以来全市首例监督破坏环境资源立案案件。
敢啃“硬骨头”,是同事对刘纬纶的一致评价。九华山是池州亮丽的旅游名片,但假导游招摇撞骗等一些违法犯罪行为破坏了池州的旅游形象。2016年,刘纬纶带领侦监科干警成功办理了唐某荣等25人诈骗案。办案期间,刘纬纶多次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和固定证据,并和部门干警一起连续加班数日,全面审查30余本案件卷宗,最终依法批准逮捕涉案的25名犯罪嫌疑人,逮捕率100%。该案经贵池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贵池区人民法院作出均有罪判决,25名被告人被判处11个月至4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近年来,刘纬纶共承办审查逮捕、立案监督等各类案件200余件,未出现一起捕后撤案、不起诉或判无罪案件。
“作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检察官自身业务要精通,但更重要的还是心中要有坚定的信仰,信仰的力量铸就了我们池检人不屈的脊梁”,刘纬纶说,如何坚定信仰,就在于平时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觉语。
刘纬纶在工作中严格遵守检察机关制定的各项办案规定,秉公执法,不徇私情,杜绝办人情案。工作之余,他恪守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和“八项禁令”,坚持积极、健康的理念,用行动影响身边的家人和朋友。多年来,他所在部门的干警没有出现违法违纪现象。刘纬纶负责的侦监工作在2014年至2016年期间,连续3年在全市检察机关业务考核中稳居第一,办案总数和人均办案数均位列全市第一,10余人次荣获省市区级各类表彰。2018年,刘纬纶被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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