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水平迈入全江先进行列
本报讯(记者刘晓丹)8月28日,记者从池州市河道采砂管理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7年实施重拳治砂行动以来,池州市认真贯彻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精神,坚持“管、打、拆、清、建”,“以打保禁、标本兼治”,重拳出击、严打重罚,扭转了被动局面。池州市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由全江“难点”变成“亮点”,一举跃入全江先进行列。
纳入法治化轨道,织密制度“一张网”。池州市开展全市162公里长江干流和604.6公里内河采砂现状调研,在全省率先启动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地方立法,2018年5月1日颁布实施《池州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创新建立河道采砂规划、许可、资源国有等6项制度,以法规形式明确了砂石资源公开出让、采砂船舶集中停靠、违法行为纠正代履行等关键管理措施,实现对河道采砂全链条、无死角监管。
纳入河湖长制监管,凝成上下“一条心”。全面建立市县乡村“河湖长制”体系,设立四级河湖长2478名,实现全市所有河流、湖泊、水库河湖长全覆盖。将河湖采砂管理作为河湖长首要职责,设置河湖长公示牌1592块,公布河湖长联系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建立“问题登记-派单交办-核查处理-结果反馈”闭环办理机制,形成源头防治、全民共治的监管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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