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消保委发布《暑期消费警示》

池州日报 2019-08-16 09:05 大字

本报讯(记者刘晓丹)眼下正值暑期,各类与青少年学生相关的消费高峰已至。8月14日,市消保委针对池州市暑期消费热点,发布《暑期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参团旅游需警惕“低价”陷阱,参团旅游是不少家长暑期带孩子外出游玩的选择,由此也带来较多的消费纠纷。消费者应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较好的旅行社参团,与旅行社明确约定吃、住、行、旅、购、旅游意外保险等相关内容,应签订由旅游行业主管部门监制的旅游合同,谨慎选择高风险游玩项目,旅行途中保管好个人财财物、证照等。

暑期“充电”谨慎选择培训班,暑假期间是各类学习培训班的消费旺季,由此也衍生出一些消费纠纷。家长在报名前,一定要实地查看培训机构的办学环境、师资力量、课程安排等情况,了解相关收费政策,交费后妥善保存相关票据。

办理游泳卡当心“跑路”陷阱,游泳馆是暑期市民纳凉休闲的好去处,消费者在选择游泳池、游泳馆、购买游泳用品时要注意查看《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标识等信息。为孩子报名参加游泳培训时,要清楚游泳教练是否具有教练员技术职称或教练等级证书,报名时须签订协议,明确各项权责。谨慎办理预付费式游泳卡。

注意饮食安全,夏季天气炎热,食物容易腐败变质。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外出就餐或网上订餐时,应注意店家有无《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要到环境整洁、信誉度高的餐饮单位就餐,餐后应主动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

消费者在消费时务必注意保存好消费凭证,一旦发生纠纷,应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拨打12315电话或到当地消保委组织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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