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池出台质量提升奖励新政企业最高可获100万元奖励
本报讯(通讯员赵冬至 方金灿)近日,《池州市贵池区质量提升奖励若干政策》出台。政策规定,从今年1月起,区财政每年将拿出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制造业、农产品及食品药品、消费品、工程建设、服务业等七大领域企业13个方面的质量提升,企业一次性最高可获100万元的资金奖励。
这是继2018年出台《池州市贵池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后,该区又一项支持质量提升行动的奖励新政策。13条奖励新政主要从质量管理、技术标准、品牌建设、诚信经营四个方面,对在贵池区内注册纳税、申请项目在本区范围内组织实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其中,对新获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提名奖、池州市市长质量奖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20万元、5万元奖励(以上奖励不包含个人奖);对主持起草国际标准、国家(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全国性团体标准、省级团体标准的单位(排名前三位),每项标准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5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对参与起草上述标准的单位每项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2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对新获“中国驰名商标”的给予2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成功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分别给予5万元奖励。对新获3A、2A级计量诚信示范单位的,分别给予1万元、0.5万元奖励等。
值得注意的是,本政策与该区其他同类扶持政策不重复享受,同一企业同一事项按就高原则不重复奖励。同时,当年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责任事故和重大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或涉及偷税、侵权、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查处的,以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纳入本政策奖励范围。该政策暂定有效期为1年,一年后再对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依据评估情况修订完善。
新闻推荐
池州市政协召开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提升民营企业核心竞争力专题报告会张夏林出席
本报讯(记者石泽丰实习生左晓宇)8月14日,市政协召开“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提升民营企业核心竞争力”专题报告会。市政协主席张...
池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池州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