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

池州日报 2019-01-21 07:36 大字

本报讯(记者李玲)能否拿到一年的辛苦钱回家过年,农民工关注、社会关注,年关将至,池州市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

按照“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原则,池州市压实政府属地、部门联动、行业监管、企业支付“四重责任”。为了从源头上保障工资不拖欠,池州市完善制度抓保障,严格招投标前置审查,坚持把缴纳工资保证金与施工许可、项目验收挂钩,对未提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证明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不办理验收报告。同时,定期召开池州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建立“三色预警”监控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应急周转金制度、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和按月足额支付制度。为加强日常监管,池州市建立“工程项目清单”“重大欠薪隐患清单”“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实行日常抽查、专项执法检查和举报投诉“三重执法”,对全市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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