伐木不慎受重伤执行法官上门送案款

池州日报 2019-01-10 07:00 大字

贵池讯(通讯员李菲)2018年12月25日下午,贵池区法院执行局干警驱车数里将6万元执行款送到王某手中,为其送上一份关怀,手拄拐杖腿脚不便的王某连声道谢。

苏某、王某某合伙经营木材生意,雇请王某为其做工,2016年在伐树时,因树木倒塌,王某被砸成重伤,经辗转治疗花费了巨额医疗费。后王某起诉到法院,2018年7月9日,法院判决两被告赔偿原告各类损失共计35万元,扣除预先垫付的22万元,还应赔偿原告13万元。因两被告未如期履行,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向苏某、王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对其名下账户进行了查询,发现无银行存款,通过电话联系被执行人,被执行人表示两人年事已高基本无收入,先前支付了20多万元,现在实在是无法一次性拿出10多万了。法官充分考虑双方情况,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被执行人先支付6万元,剩余款项分期给予王某。由于申请人腿脚不便,不方便领取执行款,为减轻其负担,标的款到位后,执行法官及时赶赴村部将赔偿款送到了王某手中。

近年来,贵池区人民法院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对涉民生案件优先执行,及时兑现,并对老弱病残者上门提供服务,解决当事人实际困难,努力传递司法温暖,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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