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最高奖励达500万元

池州日报 2018-12-27 07:36 大字

本报讯(记者刘晓丹)12月24日,池州市出台《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池州市将从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32个不同方面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对各行各业民营企业取得的成就,池州市将给予真金白银的奖励,最高奖励一次性达500万元。

把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放在首位,优先支持以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产业创新技术为核心的研发活动。对引进的外埠重大科技成果项目,按照研发投入的15%给予经费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企业建设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加大“首台套”、“首批次”扶持政策落实力度,对新认定的“首台套”、“首批次”重大技术装备等,按国家级、省级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

池州市鼓励直接融资并给予大额奖励。鼓励民营企业抓住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机遇,推动一批民营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对成功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的民营企业,市级财政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池州市每年拟认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0户以上,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户以上,对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奖励。实施“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工程,打造一批在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第一的“单项冠军”,壮大一批在国内有重要影响力的“专精特新小巨人”,对被认定为全国“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分别给予每户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20万元。

《意见》还就帮助企业开拓市场、设立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企业用地用能成本、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加大成长期民营企业扶持力度推动解决拖欠民营企业款项问题妥善解决临时性资金困难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切实落实续贷政策加大融资担保力度、鼓励直接融资、精准金融服务、建立民营企业纾困救助基金大力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减少民间资本市场准入限制、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等方面细则进行了明确。

新闻推荐

池州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实施意见》引导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

本报讯(记者陆寒芳)中小企业是池州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促进经济增长、推动创新、增加税收、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起...

池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池州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