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让水体连动起来

池州日报 2018-12-10 07:00 大字

池州市红河黑臭水体整治

蜿蜒的清溪河是池州市的护城河。多年前,清溪河两畔,主城区27个水体中,有十处黑臭水体。周围居民可遭了罪。

2015年,池州市成为全国首批16个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之一,“水体不黑臭”是建设海绵城市中的必达目标。市政府通过购买PPP项目,让专业企业来进行城市排水设施建设,进而完成黑臭水体的治理。

池州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指南》要求,实行一河一策,制定治理方案,报分管市长审查会研究确定。通过截污、清淤、垃圾清理、岸线修复等措施对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到2017年底,所有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已基本完工,并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检测和公众评议调查,已达到初见成效处理效果。现已进入试运行阶段,运营单位正在对水体进行维护,即将转入正式运营。

改造前

改造后

池州市南湖黑臭水体整治

改造前

改造后

池州市南湖黑臭水体整治

搭建管控平台

健全长效机制

改造前

改造后

池州市赵圩黑臭水体整治

实行政企合作

坚持专业运营

改造前

改造后

池州市百荷北园整治

完善顶层设计

统筹协调推进

对黑臭水体周边排污口进行整治,铺设污水管网将排放到黑臭水体的污水接到污水处理厂,共新建管网5.064公里,截流污水量3765吨/日,改造问题排口48个。对黑臭水体底泥进行清淤,优化水体环境,共清理淤泥63.533万吨。对水体及周边垃圾进行清理,规范垃圾堆放点设置。对水体岸线进行生态修复,种植各种植物,同时通过再生水或其他水源对水体进行生态补水,恢复水体生态系统。

将治理黑臭水体与景观功能相结合,实施生态修复,在治脏治臭的同时在水体周边增设栈道、休闲场地、绿道等设施,为群众增加休憩娱乐空间,变“龙须沟”为景观河,呈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美景。结合湿地建设,实施活水保质。为让水体连起来、动起来,在南湖、观湖、赵圩、二院水塘等水体周边建设人工湿地,将水体通过湿地净化后,排入水体,改善水质。将清溪污水处理厂8万m3/d出水经尾水湿地净化处理后,作为水体补给水源,实现100%的污水资源的再利用。目前,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水质进行检测,所有黑臭水体水质均达到住房城乡建设部《黑臭水体治理指南》要求。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完善推进机制,成立以市长担任组长的黑臭水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市长、分管市长、职能部门、建设单位等四级推进机制。将主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纳入河长制管理范围。印发了《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池办秘〔2017〕40号),任命了池州市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明确各级河长、河长会议及会议各成员的工作职责,并设立河长制办公室(设在水务局),负责协调日常工作。将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纳入对相关部门考核要求,加强工作调度,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

统筹黑臭水体左右岸、上下游、水面岸上等关系,结合国家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将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纳入建设范围,建立以流域为单位的片区化、系统化的治理模式。明确了“源头改造-城区排水系统改造-清溪河截污与控污改造-湿地尾水处理-主城区黑臭水体改善”的从源头、中途、末端的系统治理思路,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了北京建筑大学、大岳咨询、中机国际等咨询机构,对市场测试、合同核心条款、项目打包范围、绩效考核要求等重要内容进行充分论证,保障政府与PPP公司双方的权责协调;全程监管,对项目目标、方案、初设、建设信息收集、建设效果等进行监管,建立政府、咨询单位、PPP项目公司的三方确认机制;拟采用第三方绩效考核,通过日常监管和目标考核结合的方式,补充政府专业能力,对PPP项目进行不断的科学管理与考核,并对重要设施进行及时的评估和回顾,实事求是把握设施运行状态与效果,进行科学评估。

坚持专业运营,推进“厂网”一体。坚持专业人做专业事。一是实行“厂网一体”。2015年市市政排水与污水处理实施PPP模式,该模式下池州市排水有限公司已实现了首个排水PPP“厂-网”一体化模式。二是实行黑臭水体专业管理。采用“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的DBFO模式,通过购买服务,成立水环境公司,负责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融资、建设、运营维护。该PPP项目重点关注设计和运营,允许联合体不超过2家。项目期限为2年建设期+10年运营期(含1年的试运营期)。政府向项目公司购买服务,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按绩效考核支付运营维护服务费。

结合海绵城市管控平台,在黑臭水体设置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和视频监控设施,实时掌握水体水质变化情况,实行智慧管控。加强排污口监测。印发《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入河排污口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实施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建立入河排污口监管长效机制,并积极做好入河排污口的登记建档、立标立牌及监督性监测等工作,逐步形成水质有提高、生态有改善的水资源良性循环体系。

建立黑臭水体自检和第三方监测评估相结合的机制,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已完成治理黑臭水体开展监测和公众评议。监测包括“初见成效”和“长制久清”两个阶段。2017年底,主城区10处黑臭水体全部完成治理任务,并经第三方检测和公众评议,达到了住房城乡建设部《黑臭水体治理指南》要求的初见成效成果。现正按要求,积极落实“长制久清”要求,开展定期监测。除此以外,黑臭水体治理完成还由各建设单位每月定期开展自检,及时掌握水体水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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