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醉酒驾驶被查车主知情构成共犯

池州日报 2018-11-24 08:12 大字

本报讯(记者汪玉芳)朋友之间借车是生活中较为常见的一种现象,但是车主若是知道朋友喝酒之后继续借给他,这种行为不仅不妥,还是违规违法的。前不久,在池州市就发生了这样一起事故,车主张某自己喝了酒没有开车,却把车子交给一块喝酒的朋友王某开,结果车主张某也因此被一并追究刑事责任。

11月2日,张某、王某与朋友在一起吃饭,酒足饭饱后,张某因为喝酒没有开车,同样喝了酒的王某就拿起车钥匙,充当了司机。汽车行驶到主城区秀山大道旁时,王某发现前方交警在查酒驾,为了躲避检查,王某准备把车停在路旁,和张某一起离开。没想到酒后糊涂,王某停车后竟然忘记拉手刹,导致人离开后车子不停往后滑,撞上了后方的一辆奔驰车。

经交警鉴定,王某体内酒精含量已经达到了醉酒标准。王某因为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而张某作为车主,在明知他人饮酒后,仍将自己的车辆交由他人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共犯,同样被追究刑事责任。由此引起的交通事故,车主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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