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统筹管理机制
本报讯(记者陆寒芳)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近日,市人社局印发《关于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统筹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重点做好统筹区域布局、统筹行业发展、统筹优化结构、统筹各类人才、统筹岗位绩效等工作,推动事业单位岗位按需设岗、动态调控、统筹调度、人岗相宜,进一步激发事业单位活力。
针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性矛盾突出和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工作需要,《实施意见》提出,对专业技术上一层级岗位有空缺的,可视情调剂到下一层级最低等级岗位聘用;同一层级内高等级岗位有空缺的,可用于该层级低等级岗位聘用;现有人员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等方式,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对超结构比例严重的单位,可采取“退二聘一”“退三聘二”的办法实施调控。对确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引进,可不占相应岗位结构比例聘用,逐步消化过渡。
《实施意见》落实向基层一线倾斜政策,对现有乡镇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中累计工作满3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对实施“评聘分开”制度时期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未聘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10年未聘、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如相应岗位无空缺,可先聘用再逐步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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