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79”健康脱贫综合医保补充政策出台
本报讯(通讯员赵冬至)近日,贵池区在原有省定贫困人口“351”健康脱贫政策基础上,推出“1579”综合医保补充政策,以破解因病致贫返贫难题,为贫困群众系上健康“保险绳”。
近年来,该区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健康脱贫兜底“351”及慢性病费用补充医疗保障“180”工程,使得贫困人口就医难题得到有效解决。但对未享受此政策的非贫困人口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省外就医,缺少特惠政策扶持,存在因病致贫返贫的可能性。为了切实解决这一问题,该区自今年1份起实施贫困人口健康脱贫“1579“综合医保补充政策,为非贫困人口省内就医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省外医疗机构就医购买综合医疗保障补充商业保险。
根据政策,非贫困患者在省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省外医疗机构年度住院的合规医疗费用(含特殊慢性病门诊,但不包括意外伤害和住院分娩),经新农合基本补偿、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民政医疗救助(专指省外就医贫困人口)后,实行“1579”政策再补偿,即:对累计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达1万元以上的,对超过部分分段给予再补偿,分段再补偿比例如下:1—3万元再补偿50%,3—6万元再补偿70%,6万元以上再补偿90%,年度再补偿实行20万元封顶。2018年按每个参合人23元标准测算购买综合医疗保障补充商业保险,保险费共计1040万元,由区财政全额承担。综合医疗保障补充保险通过公开招标符合资质的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实行专账管理、单独核算、封闭运行。
需要注意的是,在省内县域外住院就诊的,必须经过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池州市中医院办理系统转诊转院手续。没有办理转诊转院手续,不享受该补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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