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卷烟器案依法宣判
本报讯(记者倪晓春)记者从市烟草专卖局获悉,近日,贵池区人民法院对全国首例“3·13”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卷烟器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审理,并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对深圳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三名涉案主犯作出依法判决。
据悉,该案于2017年3月13日正式立案侦办,历经近一年的侦查,先后转战辽宁省葫芦岛市、广东省深圳与惠州市等地,成功捣毁两个卷烟器加工厂和三个仓库,查获各类卷(拉)烟器24991台及大量烟丝、滤嘴棒等烟用辅料,涉案总额850余万元。2018年4月2日被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列入部级督办案件,是迄今为止卷烟打假历史上的首例新型通过网络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卷烟器案,传播甚广、社会危害性极大,扰乱了正常卷烟经营秩序、造成国家税源流失,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该案的成功宣判,对烟草行业查处和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非法卷烟器提供了可借鉴的典型案例,为网络禁售提供了法理支持,维护了国家和消费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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